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顺泰”、“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6 号])(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中止发行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 2022 年 11 月 2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11 月 2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
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当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
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
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11 月 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
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情
况”。
7、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8、网下投资者市值要求: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10 月 25 日,T-6 日(含当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通过公
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
9、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
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永顺泰所属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分类代码:C1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2,481.65 万元,较 2020 年度增长 7.04%;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893.17 万元,较 2020 年度增长
10.28%;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4,887.69 万元,较 2020 年度增长 3.27%。2022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6,663.8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2.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51.21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29.0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167.46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43.47%。
3、在充分考虑 2022 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以及各项基本假设和特定假设的前提下,永顺泰编制了 2022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并经普华永道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预测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380,380.35
万元,较 2021 年度增长 25.75%;预测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209.12 万元,较 2021 年度下降 11.31%;预测 202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062.19 万元,较 2021 年度下降 25.70%。为对
冲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开展远期外汇合约业务,在人民币兑美元贬值时,产生了较大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虽然弥补了汇兑损失,但被计入非经常性损益,致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幅度较大,具有合理性。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重要提示
1、永顺泰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25,432,70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0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永顺泰”,股票代码为“00133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
日 9:30-15:00 。 关 于 电 子 平 台 的 相 关 操 作 办 法 请 查 阅 深 交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125,432,708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501,730,834 股,发行后的 A 股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87,803,208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网上
初始发行数量为 37,629,500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
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10 月 26 日(T-5 日))
的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
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