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域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1,8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613 号)。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83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9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3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18元/股。
根据《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967.89617 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66.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64.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87030683%,申购倍数为3,483.94809倍。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3年11月1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T+2 日)16:00 前,按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 2023 年 11 月 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
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
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
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
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3年10月30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
《发行公告》披露的43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538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全部
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2,639,81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
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
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
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表: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各类投资者的获配信息
如下:
投资者类别 有效申购股数 占有效申购 初步获配股数 占网下发行 初步配售比例
(万股) 总量比例 (股) 总量比例
A 类投资者 1,406,780.00 53.29% 2,568,731 70.18% 0.01825965%
B 类投资者 1,233,030.00 46.71% 1,091,269 29.82% 0.00885030%
总计 2,639,810.00 100.00% 3,660,000 100.00% -
注:初步配售比例 = 该类投资初步获配总量/该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若出现总数
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
则,其中,余股2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国
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6051591、010-56051596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号 申购数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类别
(深市) (万股) (股)
国联人寿保险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
1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自有资 0899155049 540 988 40,685.84 A
金
金元顺安基金 金元顺安价值增长
2 管理有限公司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0899053499 490 895 36,856.10 A
金
嘉谟证券有限 嘉谟证券有限公司
3 公司 -GYQ逸海有限公 0878002117 230 420 17,295.60 A
司R
金元顺安基金 金元顺安消费主题
4 管理有限公司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0899054944 320 584 24,049.12 A
金
金元顺安基金 金元顺安优质精选
5 管理有限公司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0899056224 540 986 40,603.48 A
券投资基金
6 泰康资产管理 辽宁省叁号职业年 0899206433 540 986 40,603.48 A
有限责任公司 金计划
7 泰康资产管理 泰康资产优选成长 0899069260 540 986 40,603.48 A
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 泰康恒泰企业年金
8 有限责任公司 集合计划(稳健成 0899056878 540 986 40,603.48 A
长)
泰康资产管理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
9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企业年金 0899064795 540 986 40,603.48 A
计划
10 泰康资产管理 江西省肆号职业年 0899203457 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