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科精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6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 号)等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
铭科精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发行与配售,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
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89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4 月 26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向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
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4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2年4月25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6.50倍(截至2022年4月20日(T-4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4.89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中证指数公司2022年4月20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的风险,仔细
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2021 年度,铭科精技营业收入为 85,563.15 万元,较上年增长 16.89%;
营业利润为 10,915.12 万元,较上年下降 14.17%;净利润为 9,593.02 万元,较上
年下降 10.0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9,162.02 万元,较上年下降 6.58%。
铭科精技预计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9,759.25 万元至
21,403.70 万元,同比增长 11.33%至 20.60%;预计 2022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00.48 万元至 2,411.79 万元,同比增长 7.91%至 18.27%;
预计 2022 年第一季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75.06 万元至 2,298.25 万元,同比增长 0.91%至 11.76%。
上述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仅为公司初步预计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3,535.00 万股,本次发行无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
资金需求量为 47,493.24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4.89 元/股、发行新股 3,535.00
万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52,636.15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5,142.91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7,493.24 万元。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5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4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铭科精技”,股票代码为
“001319”,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3,535.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21.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1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T-4 日)完成。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向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89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2,636.15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5,142.91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7,493.24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2年4月25日(T-1日)在《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22年4月26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6 日(T 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