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重庆
二零一六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8
第一节 股东......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0
第五章 董事会......25
第一节 董事......25
第二节 独立董事......28
第三节 董事会......3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6
第七章 监事会......38
第一节 监事......38
第二节 监事会......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0
第二节 内部审计......4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5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5
第一节 通知......45
第二节 公告......4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8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50
第十二章 附则......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91500109203237470J,长江有限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公司承继。
第三条 公司于【核准日期】经【核准机关全称】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上市时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注册名称: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ongqing Changjiang River Moulding Material (Group) Co.,
Ltd.
中文简称:长江材料
第四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 6 号
邮政编码:400709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649,410 元。
第六条 营业期限: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十一条 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依法纳税。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依靠科技进步和产品应用创新,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带来回报,履行社会责任。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覆膜砂、无机粘结剂、压裂支撑剂、铸造辅助材料、石英砂、陶粒、防锈剂;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及零件;铸造废砂回收、处理;再生砂销售;货物进出口; [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后方可经营]。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用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由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一定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发起人以其所持有的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全部发行的58,089,890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熊 鹰 27,221,930 46.8617
2 熊 杰 22,368,730 38.5071
3 苏州天瑶钟山九鼎投资中 3,630,620 6.2500
心(有限合伙)
4 苏州天枢钟山九鼎投资中 2,759,270 4.7500
心(有限合伙)
5 曹科富 103,520 0.1782
6 周立峰 100,000 0.1722
7 谢昭强 93,360 0.1607
8 吴朝君 92,460 0.1592
9 韩 跃 88,690 0.1527
10 潘启贤 85,690 0.1475
11 姚武李 82,100 0.1413
12 徐罗清 78,120 0.1345
13 赵 辉 74,880 0.1289
14 王 均 72,110 0.1241
15 姚 云 66,050 0.1137
16 熊 伟 60,440 0.1041
17 陈 庆 51,900 0.0893
18 龙宝艳 50,140 0.0863
19 印 瑜 47,120 0.0811
20 洪 毅 46,940 0.0808
21 何博思 46,760 0.0805
22 蒋安梅 46,440 0.0799
23 孙伟民 46,260 0.0796
24 谢昭明 43,730 0.0753
25 张海和 38,850 0.0669
26 江世学 37,910 0.0653
27 张帮琴 37,910 0.0653
28 曹科京 37,650 0.0648
29 周必均 35,880 0.0618
30 周高胜 32,040 0.0552
31 万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