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锻造”、“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691 号文同意注册。《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并同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5 月 11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投资
者在 2023 年 5 月 11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的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4、网下发行对象: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和组织、个人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应当具备丰富的投资经验、良好的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
5、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符合上述网下投资者条件,并
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即 2023 年 5 月 4 日(T-5 日)中午 12:00 前通过安信证券
IPO 网下投资者资格审核系统(https://ipo.essence.com.cn)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核查材料。纸质版原件无需邮寄。如果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网下投
资者可在 2023 年 5 月 4 日(T-5 日)中午 12:00 前使用应急通道提交材料。
上述文件需经过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认证。如有问题请致电咨询电话 010-83321320、0755-81682752、0755-81682751、021-55518509、021-55518510。
6、初步询价: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
步询价期间为 2023 年 5 月 5 日(T-4 日)的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
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在本次初步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上午 8:30 至询价日当日上午
9:30 前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询价。网下投资者为个人的,应在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平台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定价依据。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超出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间。
网下投资者应对每次报价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定价依据应当至少包括网下投资者独立撰写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包含相关参数设置的详细说明、严谨完整的逻辑推导过程以及具体报价建议。报价建议为价格区间的,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
网下投资者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的系统留痕时间、保存时间或最后修改时间应为询价结束前,否则视为无定价依据或无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
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证券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 3 个,且最高价格和
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
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9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9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900 万股。
所有网下投资者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应于 2023 年 5 月 4 日(T-5 日)中
午12:00前通过安信证券IPO网下投资者资格审核系统(https://ipo.essence.com.cn)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材料。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定价依据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网下投资者在本次初步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3 年 5 月 4 日)上午 8:30
至询价日当日(2023 年 5 月 5 日)上午 9:30 前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提交定价依据和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询价。网下投资
者为个人的,应在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定价依据。
网下投资者应对每次报价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存档备查。定价依据应当至少包括网下投资者独立撰写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包含相关参数设置的详细说明、严谨完整的逻辑推导过程以及具体报价建议。报价建议为价格区间的,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
网下投资者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的系统留痕时间、保存时间或最后修改时间应为询价结束前,否则视为无定价依据或无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
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证券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 3 个,且最高价格和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
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
特别提示二: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资产规模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报价前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内如实填写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3年 3 月 31 日)的总资产金额,投资者填写的总资产金额应当与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中的总资产金额保持一致。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
易日即 2023 年 4 月 25 日(T-9 日)的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
特别提示三:所有网下投资者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应于 2023 年 5 月 4 日
(T-5 日)中午 12:00 前通过安信证券 IPO 网下投资者资格审核系统
(https://ipo.essence.com.cn)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材料。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报告,确保其填写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
Excel 汇总电子版(或个人投资者资产规模信息)与其提供资产规模报告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填写的招股意向书
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
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
日(即 2023 年 4 月 25 日,T-9 日)的产品总资产计算孰低值。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及交易所提交的总资产以及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
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
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即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资金余额还应不得低于其证券
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即 2023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的 1‰,询价前资
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 1‰。如申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孰低值,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7、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投资者条件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为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综合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 10 家。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重点参考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