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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泰: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9

华尔泰: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1-005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
事吴炜、汪孔斌、朱贵法、陈军、陈广垒、申杰峰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
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吴李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1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97 万股,并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33,187 万元,公司股本由 24,890万股变更为 33,187 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同时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变更为《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内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563.70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5,437.86 万元和公司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25.84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00Z0322
号)。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被影响,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背书等方式)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 n)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33,187 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3,318.70 万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 14:00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00Z0322 号)》;

    4、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5、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6、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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