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年 11 月 8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许君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全体董事确认会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0,696.5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全体董事签名:
许君奇 肖文慧 丁学文
冯建军 凌庆财 张 建
李荻辉 王远明 王士维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