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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味央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8

千味央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味央厨”、“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3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中止发行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 2021 年 8 月 26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8 月 26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网下投资者市值要求: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
金在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 2021 年 8 月 18 日(T-6 日)为基准日的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
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
理的配售对象,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 2021 年 8 月 18 日(T-6 日)为
基准日的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关于网下投资者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

    3、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8 月 3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
行业为“C14 食品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公司产品属于日常消费品,主要销售对象为以餐饮企业为主的 B 端客户。
在经济紧缩时,消费者信心降低及失业率上升会使消费者对未来的预期更为谨慎,消费者对外出就餐、外卖以及高端产品的需求可能出现下降。当前我国经济整体处于平稳运行状态,但依然存在经济发展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尽管公司已推出满足不同消费群体需求的各类产品,但依然存在宏观经济波动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下滑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投资。

    3、发行人近期业绩波动较大。发行人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94,437.42
万元,较 2019 年增长 6.2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658.83 万元,较
2019 年增长 3.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14.44万元,较 2019 年下降 20.52%。

  发行人速冻面米制品主要面向餐饮行业客户,新冠疫情对我国餐饮行业造成了严重的冲击。除前述情形外,公司的经营状况正常,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税收政策以及
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随着新冠疫情在国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产品销量已逐步恢复,上述负面影响在逐步消除。公司2020 年全年实现的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 6.20%。但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餐饮行业的复苏发展仍将面临众多挑战,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
入 56,800.9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4.80%,净利润为 3,579.00 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 47.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480.2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0.53%。

    根据发行人当前的经营情况和销售预算情况,发行人对 2021 年 1-9 月经营
业绩进行了预计。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预计营业收入为 87,800.00-89,300.00 万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4.25%-46.71%;预计净利润为 5,479.00-5,579.00 万元,较
上年 同 期 增 长 12.31%-14.36%; 预 计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为
5,380.20-5,480.2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9.26%-82.59%。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增长,主要系得益于疫情得以控制、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经营状况良好。2021年 1-9 月的财务数据系发行人预计数,未经审计或审阅,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收入、净利润,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4、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询价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示

    1、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128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2669 号文核准。股票简称为“千味央厨”,股票代码为
“00121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76.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51.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4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3、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85,104,136 股。

    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现场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T-1 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
信息请参阅 2021 年 8 月 24 日(T-2 日)刊登的《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

    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承诺函和关联关系核查表。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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