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千味央厨 股票代码:001215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孙剑 白瑞 徐振江
王植宾 贾国飚 蒋辉
韩风雷 冯明辉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2,748,487股
2、发行价格: 46.28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89,999,978.36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79,242,668.46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2,748,487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4 年 1 月 17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新股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4年 1月 17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释 义......6
一、公司基本情况......7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7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7
(三)发行方式......11
(四)发行数量......11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11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11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12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12
(九)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13
(十)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13
(十一)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6
(十一)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17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18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18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18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18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8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18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18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19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0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情况......21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21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21
(一)主要财务数据......2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3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3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3
(二)联席主承销商:星展证券(中国)有限公司......24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24
(四)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4
(五)验资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4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25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25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25
八、其他重要事项......26
九、备查文件......26
释 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千味央厨、 指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指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定对象发行股票 票
控股股东 指 共青城城之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城之集
本公告书 指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上市公告书》
董事会 指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 指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发行方案》 指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方案》
《拟发送认购邀请书 指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
的对象名单》 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
《认购邀请书》 指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
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 指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
报价单》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 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商)、中德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星展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9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上述差异是由于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ngzhou Qianweiyangchu Food Co.,Ltd.
注册地址 郑州高新区红枫里2号
注册资本 8,664.2436万元人民币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2年4月25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6年6月20日
法定代表人 孙剑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千味央厨
股票代码 001215
公司网址 www.qianweiyangchu.com
联系电话 0371-56978875
电子信箱 zqb@qwyc.pro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
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注:上表中注册资本为本次发行前的公司总股本。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 年 3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郑州千味央
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郑州千味央厨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
《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共计 103 家,具体包括:截至 2023年 11月30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名股东中的 19名股东(剔除关联方)、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0家、证券公司 13家、保险机构 7家以及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已表达认购
意向的 44 家投资者。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T-3 日)向上述投资
者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发送了《认购邀请书》。
自报送《发行方案》后至申购截止前,共计 24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联席主承销商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新增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