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预披露更新)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
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2,128 万股,公司现有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510.4136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
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共青城城之集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六个月
内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发
行人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
整。
2、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股东前海新希望、上德合味、共青城凯立、宿迁涵邦、
深圳网聚、魏秀岩、翁蕾、赵建光、建元时代、建元泓赓、
建元博一、建元超虹、富泉一期、李芳、建元鑫铂分别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孙剑、白瑞、
王植宾、徐振江、钟辉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担任公司董事
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
致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3)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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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的,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
月;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
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
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和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
承诺主体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4、发行人监事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王向阳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担任
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不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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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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