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ncha Technology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竹城路 10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总数为1,800.00万股,
发行股数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公开
发行新股数量为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26.40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7 月 26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预计 7,200.00 万股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承烈、叶丽榕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
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
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或者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除前述锁定期外,郑承烈在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郑承
烈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
(二)公司控股股东天珺投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 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
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
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而
终止。
(三)作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的公司股东郑立夫、郑晓兰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
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
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股东而终止。
(四)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五)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朝珍、周兆成、柯茂奎、
张美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股份的价格
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若发行人
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
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
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
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除前
述锁定期外,承诺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7 月 22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需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承烈、叶丽榕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者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除前述锁定期外,郑承烈在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郑承烈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公司控股股东天珺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而终止。
(三)作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的公司股东郑立夫、郑晓兰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股东而终止。
(四)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朝珍、周兆成、柯茂奎、张美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