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华兴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团队离开华
兴事务所加入司农事务所,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公司拟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无异议。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11月 25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李建业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 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 12 栋 2514 房(一
址多照)(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资产评估;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司农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采用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管理,拥有一批在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他们曾经负责或参与审计的行业包括制造业、采掘服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技术业、建筑业、电力、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房地产业等。
截至 2021 年 10 月,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 250 人,合伙人 17 人,注册会计
师 9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 人。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3,168.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16.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012.08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目前,司农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0 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
民币 3,6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吴虹,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0
年。2015 年 4 月 13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
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景裕,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9 年。
2017 年 4 月 1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 11 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
司农事务所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 10 年,2015 年 4 月 13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
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虹、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景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虹、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景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是以司农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
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对于司农事务所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司农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华兴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年,其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团队离开华兴事务所加入司农事务所,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公司拟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说
明,前后任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司农事务所能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及能力要求,同意聘请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 资源 ,拥有 从事上 市公司 审计工 作的 丰富经 验和职 业素养 ,能 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变更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司农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司农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变更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能够满足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