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1]7822号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矿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大中矿业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大中矿业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大中矿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大中矿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大中矿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大中矿业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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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鹏飞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谷
报告日期: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61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9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89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8.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6,081,2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25,042,764.37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117,964,872.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7,077,892.37元)后的余额为1,848,116,328.00元,已于2021年4月26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2,868,462.2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15,247,865.7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3381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 150869842574 305,000,000.00 2,309,819.69 -
特前旗支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 176761537569 602,000,000.00 10,584,522.10 -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注
双湖路支行 现金管理 - 300,000,000.00 结 构 性 存
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 于 2021 年
分行营业部 153000017013000032811 389,868,428.00 - 9 月 27 日
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5442101040021042 401,247,900.00 140,295,878.67 -
乌拉特前旗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3610000010120100270418 - 8,022,060.90 -
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3610000010120100267883 - 100,000,000.00 七 天 通 知
支行 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5588101040027720 150,000,000.00 -
包头鹿城支行
内蒙古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 861022101421001676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613091319200023705 - 225,000,035.00 协定存款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支行
合 计 - 1,848,116,328.00 786,212,316.36
注: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32,868,462.25元,为尚未
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815,247,865.75 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
用于“重新集铁矿采选工程项目”、“150 万吨/年球团工程”、“周油坊铁矿年
产 140 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重新集铁矿 185 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
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 416,058.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实际已投入资金 106,642.57 万元。《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无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5 月 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27,777.09 万元,上述事项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5041 号)。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本次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 占总投资的 置换金额
入金额 比例(%)
重新集铁矿采选工程项目 270,847.00 13,785.75 3.31 13,785.75
150 万吨/年球团工程 52,951.00 13,052.63 3.14 13,052.63
周油坊铁矿年产 140 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 10,558.00 - - -
目
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 11,702.00 938.71 0.23 938.71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 - -
合 计 416,058.00 27,777.09 6.68 27,777.09
本次置换总金额为 27,777.09 万元,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