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收到董事
长王春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王春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进行核查,现就核查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 王春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 事长 、董 事职 务, 其辞职原因与实际
情况一致。
2. 王春城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王春城先生不
再在本公司担任职务。
3. 此次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
会正常运作。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 姚兴田、屠鹏飞、许芳、刘俊勇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