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1—042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综合办公中心 105 会议
室召开。同时,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26
代表股份数(股) 708,142,39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2.3406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4
代表股份数(股) 638,027,53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5.178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2
代表股份数(股) 70,114,86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1626
3、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25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85,572,76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7417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邱华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及网络投票
(二)表决结果
1、关于修订《现金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08,139,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5,570,0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968%;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00,481,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82%;反对 6,715,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84%;弃权 944,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7,912,0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477%;反对 6,715,9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483%;弃权94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4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58,274,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579%;反对 49,867,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20%;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704,5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7242%;反对 49,867,5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2750%;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刘旭海先生、杨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补选刘旭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95,836,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22%,
选举刘旭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3,266,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5.6194%。
(2)补选杨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95,836,4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22%,
选举杨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3,266,8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5.61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麦淑芝律师、李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