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7-046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6月27日,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5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16年8月1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16年11月24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7年3月2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8年7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延长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
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16年8月1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16年12月13日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7年3月2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8年7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延长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会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授信及用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及用信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
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
间、地点等事项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