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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96 深市 中国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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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期: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04-02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11-002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于 2011 年 4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1 日以电邮或
传真方式将会议通知送至各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
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姜新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2011年4月1日,公司与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期货)

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资产出售协议》,拟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

路14号的部分办公楼楼层(包括408、409,计1677.46平方米;508/509,计

1677.46平方米;609/610,计1174.67平方米;1008,计690.28平方米;1008A,

计468.73平方米),共计面积5688.6平方米出售给国际期货,出售价格

124,948,769.00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董事姜新、姜荣、刘润红、张文兼任控股股东中
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期集团)董事,与国际期货存在关联关系,对

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周绍朋、姜长龙、王玉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期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

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11 年 4 月 1 日,公司与中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中投汇金投资有限公
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为了支持国际期货发展,增强国际期货
市场竞争力以及综合服务能力,经股东协商,拟对国际期货进行增资,共增
资 9900 万元,所有股东同比例增资,其中我公司增资 22,238,165.40 元。

    本议案与议案一互相独立,不互为前提,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
公告的《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董事姜新、姜荣、刘润红、张文兼任控股股东中
期集团董事,与国际期货存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周绍朋、姜长龙、王玉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期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

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议案还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方能实施。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的《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一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4 月 1 日
    附件: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本次资产出售依据评估价格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基于上述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情形。

    二、《关于向参股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本次增资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交易公平合理。

    基于上述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情形。




                                     独立董事:周绍朋 姜长龙 王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