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76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
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0 月 11 日,于股
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63 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议案1-3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作出单独统计及披露;同时,议案 1-3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
三、议案编码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
编码 勾栏目
可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 9: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
金融中心 63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7 时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
附件 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勇高、王欢欢
联系电话:020-88835130 或 020-88835125
联系传真:020-88835128
电子邮箱:yxjk@yuexiu-finance.com
邮政编码:510623
(二)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3、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87;投票简称:“越秀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同 反 弃
议案 意 对 权
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
勾栏目
可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
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
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
备注 同 反 弃
议案 意 对 权
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
勾栏目
可投票
案
4.00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各议案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多选无效,视为废票;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公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4、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单位)为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份的持有人,兹确认,本人(单位)计划(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 2021 年 10 月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此回执填妥后须于 2021 年10 月14日 17 时之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