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18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年度财务概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4,614,805,447.2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后可分 配利润为 4,366,169,242.52 元,加上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
1,422,120,134.15 元,减去已分配 2019 年度股利 467,990,408.18
元 , 以 及 转 出 剥 离 相 关 资 产 后 广 州 证 券 100% 股 份 的
185,983,049.19 元,上市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可供分配
利润余额为 5,134,315,919.30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65,661,449.91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后可分配利润为
1,049,095,304.92 元 , 加 上 上 年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1,382,486,630.39 元,减去已分配 2019 年度股利 467,990,408.18
元,母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
1,963,591,527.13 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
为 14,628,875,399.05 元,其中,股本溢价 14,625,008,041.03 元,其他资本公积金 3,867,358.02 元。
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综合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行业
情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在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
公司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
公司总股本 2,752,884,754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5 股。在本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预案合计分派现金股利 688,221,188.50 元(含税),占本
次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963,509,663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716,394,417 股。本次股利分配后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 1,275,370,338.63 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三、相关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
《公司法》、证监会及深交所监管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及财务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及稳健发展的需求相匹配,并充分考虑了股东诉求,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所需现金流造成影响,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一)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二)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