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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材料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01

山西焦煤: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材料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084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分立后存续的华晋焦煤 51%股权、购买李金玉和高建平合计持有的明珠煤业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本次交易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报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并公告后 3 个工作日内,公司需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编制申请文件,并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即公司需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告后 3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
证监会申报本次交易材料。

    由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重组报告书中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对资产重组申报文件的要求,公司将会同中介机构依据标的公司最新财务情况对重组报告书、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中介机构出具的其他相关文件进行更新和修订,因此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正式报送申请文件的日期将延后,公司将于资料完备后及时上报。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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