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 中绒 公告编号:2021-2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 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 414 人,减少注册会计师 387 人。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4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46 亿元。2020 年度立信为 576 家上市公司及 423 家挂
牌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20 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上市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公司和挂牌公
业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司审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张福建 1995.06 1994.05 2013.10 2016.11
签字注册会计师 窦维维 2010.04 2010.11 2013.10 2020.11
质量控制复核人 许来正 2002.11 2000.09 2016.12 2019.04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福建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2020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人
2018-2020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人
2018-202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人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人
2018-2019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人
2018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窦维维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合伙人
202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合伙人
2018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经理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许来正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2020 本人未直接签署上市公司年报 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0 年度
审计费用共计 8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60 万元,内控审计 20 万元。2021 年
审计费用暂定 80 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项目 2020 2021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60 60(暂定) 不适用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20 20 (暂定) 不适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 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 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 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为保持审计工作的 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 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在合作过程中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