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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亿: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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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
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在对相关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叶骥先生、章玉明先生、张颖先生、史川先生、许兵先生、刘中锡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王震坡先生、杨央平先生、陈珊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一、经审阅本次提名的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为本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经审查本次提名的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充分了解
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三、经充分了解本次提名的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未发现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上述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独立董事应具有的独立性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综上,我们同意将叶骥先生、章玉明先生、张颖先生、史川先生、许兵先生、刘中锡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将王震坡先生、杨央平先生、陈珊女士作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并由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选举产生。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震坡、王海峰、苏新龙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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