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981 深市 *ST银亿


首页 公告 *ST银亿: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ST银亿: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6

*ST银亿: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91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叶骥先生、章玉明先生、张颖先生、史川先生、许兵先生、刘中锡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震坡先生、杨央平先生、陈珊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震坡先生、杨央平先生、陈珊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陈珊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将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 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与义务。公司第七届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辛勤付出,在公司治理、战略布局等方面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公司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些成绩的取得均离不开各位董事的积极参与、指导、监督和大力支持,亦因各位董事的尽责尽守,更加凝聚和坚定了公司不断发展的力量和信心。值此换届之际,谨向各位即将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巨大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叶骥先生: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在读。历任YEZ Trading创始人、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赤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浙江钛合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

  叶骥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叶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章玉明: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专业资质。历任宁波斯正咨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副主任、宁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市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现任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中心总经理。

  章玉明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章玉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颖先生:男,1987年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准精算师,曾任萧山农商银行客户经理、宁波财经学院教师、中国太保财险宁波分公司理赔风控经理,现任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总裁办主任。

  张颖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史川先生: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9月至2007年10月任中国联通宁波分公司客户经理,2007年12月至2014年8月任宁波三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宁波大嵩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
理、上海沪甬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等。

  史川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史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许兵先生: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5年加入吉利集团,历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流程与组织管理经理、经营管理室高级经理,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杭州吉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许兵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中锡先生: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律师,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产金融事业部苏州分部副总监,杭州银行绍兴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总经理,同时兼任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和湖南潭州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刘中锡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中锡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震坡先生:男,1976年出生,车辆工程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国家教育部“2011计划”)、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中心副主任,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为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方向,兼任本公司、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震坡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震坡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央平先生: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1997年7月至1998年8月任浙江花园集团政法处处长助理;1998年8月至2001年7月任浙江信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1年7月至2005年6月任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专职律师;2005年6月至2008年3月任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非诉法务部主任;2008年3月至2013年10月浙江文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主任;2013年10月至2016年8月任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6年8月至今为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创始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2017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