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89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
院”)的监督下,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股份”或“公司”)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由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梓禾瑾芯”)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其投资总报价为人民币 32
亿元。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管理人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银亿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第
一期投资款为 8 亿元(含履约保证金 1.53 亿元),第二期投资款为 24 亿元。
自《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经宁波中
院裁定批准之日起七(7)日即 2020 年 12 月 21 日内,梓禾瑾芯完成支付第
一期投资款 8 亿元,最迟不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第二期投资款 24
亿元,其中确保最迟不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累计支付至少 15 亿元的投
资款。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重整投资款支付进展公告 ”
的邮件,邮件称:2021 年 11 月 12 日 00:06,公司管理人收到公司重整投资
人梓禾瑾芯发送的《说明函》及相关收款凭证等文件,上述文件显示,截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梓禾瑾芯已经完成 32.15 亿元的出资实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已累计支付人民币 19 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53 亿元),违约金以及剩余投资款仍未支付,已构成严重违约。目前《重整投资协议》仍存在着被终止的可能,面临重新遴选重整
投资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0 年 6 月 23 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银亿股份的重整申请,公司正
式进入重整程序。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
议召开,分别表决通过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公司管理人
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管理人收到
宁波中院发来的(2020)浙 02 破 4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银亿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银亿股份重整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努力推进。
一、债权清偿进展情况
1.对有财产担保债权清偿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对有财产担保债权的首期还款并支付了首期利息,合计金额为 60,166,129.68 元。
2.对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经宁波中院裁定确认的涉及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债权人共 131 家,已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现金清偿的共 127 家,共支付普通债权清偿款人民币 121,618,305.00 元;剩余 4 家债权人因未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等原因,还未就上述债务进行现金清偿,待上述债权人银行账户信息更正完毕或提供完毕后,将立即着手上述现金清偿事宜。
后续,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继续完成《重整计划》
执行的相关工作。
二、《重整投资协议》履行进展情况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重整投资款支付进展公告 ”
的邮件,主要内容如下:
2021 年 11 月 12 日 00:06,公司管理人收到梓禾瑾芯发送的《说明函》
及相关收款凭证等文件,上述文件显示,截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梓禾瑾芯已
经完成 32.15 亿元的出资实缴。具体情况如下:
序 出资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金额 已实缴金额
号 (万元) (万元)
1 中芯梓禾创业投资(嘉兴)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0 0
2 赤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25,000 90,000
3 宁波梓禾致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4,500 1,500
4 宁波锐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000
5 宁波新创合力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00
6 宁波市鄞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90,000 90,000
7 青岛海丽汇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80,000 80,000
8 吉利迈捷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 30,000
合计 360,000 321,500
截至目前,管理人已累计收到梓禾瑾芯支付的 19 亿元投资款,尚剩余
13 亿元投资款未支付。
三、风险提示
1.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 9 时 30 分至 11 月 4 日 18
时 00 分期间表决通过了“关于将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应支付剩余重整投资款的义务延期
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如期限届满仍未全额支付剩余 13 亿元重整投资款的,
则管理人应根据《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的规定履行协议终止程
序”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第四次债
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目前公司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虽已完成 32.15 亿元的出资实缴,但截至本公告日,梓禾瑾芯仅累计支付人民币 19 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53亿元),违约金以及剩余投资款仍未支付,已构成严重违约。相关违约责任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履行进展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目前《重整投资协议》仍存在着被终止的可能,面临重新遴选重整投资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