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 华铁 公告编号:2023-029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累计归还占用资金金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482.69万元,尚未归还的余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为135,336.60万元。
2、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其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占用资金提供质押担保。未来如涉及到由上市公司行使质权,进行以资抵债,该事项的实施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如相关责任方无法全部清偿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将直接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126,385.48万元。截至2023年5月15日,利息为9,281.12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累计归还占用资金金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482.69万元,尚未归还的余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为135,336.60万元。
二、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广西兆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兆盈”)于2023年5月14日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广西兆盈将其持有的青岛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兆盈”、“质押标的公司”)45%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占用资金提供质押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出质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质押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青岛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7 月 29 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春阳路西端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委
105 房间
注册资本 3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MA3TM2DK0F
法定代表人 宣瑞国
所处行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轨道交通系统设备及智能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技术
经营范围 咨询服务(不在此地制造);普通货物运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质押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图
质押标的公司青岛兆盈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四)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质权人(甲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出质人(乙方):广西兆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质押担保的范围
2.1.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为债务人在在债权确认期间内基于其非经营资金占用行为应向甲方履行的全部债务(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向甲方清偿的占用资金、利息、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或保险费、差旅费、拍卖费、评估费、处置费、税费等)和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所有款项。
3.质押的权利
3.1.本合同所称“质押股权”是指乙方持有的青岛兆盈4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4亿元。
3.2.本合同所称“孳息”是指基于质押股权的因分红、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形成的派生权益。
3.3.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质押股权及孳息质押给甲方,作为债务人清偿其资金占用债务的担保。
3.4.在债务人全部资金占用债务清偿之前,甲方有权提存质押股权产生的现金孳息并就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形成的派生股权追加质押。
3.5.乙方保证,其对质押股权拥有完全的、充分的处分权,保证在质押股权上未设置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质押股权不存在或可能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法定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质押股权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转让的股权。
6.质权的实现
6.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行使质权,以所得款项清偿债权:
(a) 债务人未按照甲方要求清偿占用资金、利息、损害赔偿金或其他应付款项;
(b)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危及甲方的质权;
(c) 乙方有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案件,可能导致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履约能力丧失或明显下降的;
(d) 乙方破产、歇业、被申请破产重整、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如有);
(e) 乙方的财务状况发生任何重大实质性的不利变化,导致其在本合同项下履约能力发生重大实质性的不利变化;
(f) 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在质押股权价值减少以致于不足以担保主债权时提供新的担保;
(g) 出现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质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6.2.甲方行使质权时,有权采取如下任一或几种方式:
(a) 将提存的现金孳息直接抵偿债务;
(b) 与乙方协商,将出质股权折价抵偿债务或以出质股权拍卖、变卖后所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c) 请求人民法院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3.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出质股权时,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妨碍甲方实现质权。
12.合同的生效
1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质押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解决资金占用问题采取的积极举措。通过其控制的其他公司股权为偿还占用资金提供质押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性,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尽快还款,消除因资金占用事项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尚未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如相关责任方无法全部清偿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将直接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针对上述质押担保,未来如涉及到由上市公司行使质权,进行以资抵债,该事项的实施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合同》;
2、《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3、《入账回单》。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