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19-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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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查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拟于2019年7月15日10时至2019年7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二中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大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驰瑞德”)所持本公司22,65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票,详情请登录网址https://sf.taobao.com/查阅。
根据大股东宇驰瑞德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显示,宇驰瑞德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签订了《股票质押合同》和《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宇驰瑞德将其所持有的11,325,000股限售股股票质押给中融信托,并同意将该笔股票的收益权转让给中融信托,双方已于2015年11月6日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2018年4月24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当期总股本510,817,66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质押给中融信托的股份变为22,650,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宇驰瑞德持有公司股份158,550,396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4.57%,其中158,550,396股处于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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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和轮候冻结状态,157,3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本次宇驰瑞德拟被北京二中院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为22,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宇驰瑞德累计(包括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为22,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
二、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日,宇驰瑞德本次拟被拍卖的22,650,000股为限售流通股,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原定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1月4日。截至目前,宇驰瑞德暂未向公司提交办理对其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相关申请。如本次拍卖最终成交,宇驰瑞德持有公司股份将由158,550,396股减少为135,900,396股,拟变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因公司目前第二大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为145,538,582股,与宇驰瑞德受同一实际控制人韦振宇控制,所以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宇驰瑞德拟被北京二中院司法拍卖的22,650,000股份为限售流通股,系宇驰瑞德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增发方式取得,有关宇驰瑞德在重大资产重组中作出的承诺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章节。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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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