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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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 迈亚 公告编号:2010-28 号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0 年
8 月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
出通知,于2010 年8 月9 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4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4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唐常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转让公司闲置资产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退出非核心
业务的议案》,且公司董事会已授权经营层处理有关非核心业务退出
的相关事项。
因非核心业务的退出,公司所属毛毯厂处于停产状态。为了充分
盘活资产,增加公司效益,经公司研究决定,拟将公司所属毛毯厂的
厂房及附属建筑物(位于仙桃市龙华山勉阳大道131 号,总建筑面积
33,310.21 平方米,账面原值19,621,908.24 元,截至2010 年7 月
30 日的账面净值为5,075,402.52 元)转让给大股东湖北仙桃毛纺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毛纺集团”)。湖北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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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对公司拟转让涉及的上述资产出具了[鄂万信评报字(2010)第06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对这些房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
估,评估值为28,079,000.00 元。根据公司与大股东毛纺集团协商一
致,拟以28,500,000.00 元的价格转让上述资产。上述资产不存在重
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权
属不清的情形。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上述资产转让所得款在扣除相关成本
及税费后约为2,100 万元左右,按照有关规定,应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唐常军先生、郑明强先生、蔡颖恒
先生、杨勇先生、张文成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
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
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
准。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大股东毛纺集团签订转让上
述资产的相关协议。
以上议案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O 年八月九日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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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公司闲置资产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在2010
年8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中审议的《关于转
让公司闲置资产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议案,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基于公司已决定退出毛毯经营的背景,本次转让公司闲置资
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充分盘活现有资产,增加公司效益,
也有助于缓解公司资金的压力。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同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转让公司闲置资产的事项。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长生、高文进、许家林
二O 一O 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