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三环”、“发行人”
或“公司”)配股方案经公司 2020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会议、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1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及 2021 年 5 月 24 日
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21 年第 101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203 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15 日(R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1,065,20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1.5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159,780,000 股。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公司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1 年 5 月修订版)》(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
过程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本次配股价格为 4.50 元/股,配股代码为“080970”,配股简称为“三环A1 配”。
5、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15 日(R 日)深交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三环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按照中科三环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可配的全部股份,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本次发行结果将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R+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7、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8、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 2022 年 2 月
16 日(R+1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R+6 日),中科三环股票停止交易。
9、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 A 股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
2022 年 2 月 11 日(R-2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中科三环/公司 指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指 发行人根据《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配
股说明书》,按照 10:1.5 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的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 指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符合规定的投资者以人民
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R 日) 指 2022 年 2 月 15 日
全体 A 股股东 指 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控股股东 指 北京三环控股有限公司
配股对象 指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中科三环股东
元 指 人民币元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一)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1.00 元。
(三)配售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15 日(R 日)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1,065,20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1.5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
配股份数量为 159,780,000 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截至目前,中科三环总股本仍为 1,065,200,000 股,配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四)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三环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可配的全部股份,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7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建设项目 项目具体名称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拟
总额 投资金额
1 宁波科宁达基地 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高性能稀 9,492.10 9,492.10
序号 建设项目 项目具体名称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拟
总额 投资金额
新建及技改项目 土永磁材料扩产改造项目
宁波科宁达和丰新材料有限公司高 7,929.32 7,929.32
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扩产改造项目
宁波科宁达鑫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7,365.58 7,365.58
磁性材料机加工项目
宁波科宁达日丰磁材有限公司磁性 14,213.00 14,213.00
材料电镀园区项目
小计 39,000.00 39,000.00
2 中科三环赣州基 年产5,0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 50,000.00 33,000.00
地新建项目 建设项目(一期)
- 合计 89,000.00 72,000.00
若本次配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为满足项目开展的需要,在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六)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为 4.50 元/股,配股代码为“080970”,配股简称为“三环 A1
配”。
(七)募集资金数量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0.00 万元。
(八)发行对象
截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R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中科三环全体股东。
(九)发行方式
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金额,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十)承销方式:代销。
(十一)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