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煤气化 公告编号:2011-015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晋城煤业集团延期提交收购报告书备
案及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4月13日,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到
山西省国资委《关于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托管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有关事宜的通知》
(晋国资发〔2011〕19号)。根据该通知,山西省国资委将所持
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34.82%股权及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山西省国资委管理的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16.18%股权(合计
51%股权),委托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晋城煤业集团)管理。晋城煤业集团托管太原煤气化集团公
司51%股权后,成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1年4月29日,晋城煤业集团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太原
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及《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
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的申请材料。
2011年5月9日,晋城煤业集团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以下简称《补正通知》),
要求晋城煤业集团在收到《补正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补正
材料,并同时报送相关证监局;如不能按时补正,晋城煤业集团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予以公告。
目前,晋城煤业集团正在积极准备有关回复材料,但鉴于本
次交易的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尚未完成,同时还需获得国务院国资
委批复,晋城煤业集团无法按时提供相关补正材料。晋城煤业集
团已于2011年6月16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报送相关补正材
料。待完成相关内外部审批程序后,晋城煤业集团将及时向中国
证监会报送相关补正材料。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