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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8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正在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盈峰环境,证券代码:000967)自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8年6月1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6月15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事项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事项及相关原因。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概述

    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签署《收购意向书》,经协商,本次交易及合作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资产

    标的公司名称: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环境”)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马刚

    注册资本:235,152.98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专用车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建筑垃圾处置设备、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改装汽车的制造;电动车、生活垃圾处置设备的生产;生活垃圾处置设备、垃圾车的销售;建筑垃圾处置设备、生活垃圾处置设备、物联网技术的研发;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垃圾车生产、加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及其再生利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修复;大气污染治理;环保工程设计;以自有资产进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生物质能发电;环境技术咨询服务;生活垃圾处置技术开发;生活垃圾处置技术转让;城市水域垃圾清理;化工产品废弃物治理;矿物油废弃物治理;金属矿物质废弃物治理;废旧机械设备治理;非金属矿物质废弃物治理;工业焚烧残渣物治理;建筑施工废弃物治理;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生活污泥(限分支机构);移动互联网研发和维护;软件开发;软件技术转让;软件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河道保洁;医疗及药物废弃物治理;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环境卫生管理;公厕保洁服务;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养护、病虫防治服务;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粤民投盈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绿联君和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盈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联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拟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四)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根据双方初步协商,由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由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方另行协商确定,预计交易金额将超过人民币145亿元。

    (五)业绩补偿及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联环境原股东需要承担业绩补偿责任,具体业绩补偿参与方及承担比例,由各方协商确定。原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锁定。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在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将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股权收购协议。如双方无法就收购价格及本次收购的其他重要事项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次收购。

    三、聘请中介机构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重组的相关各项工作,为推进本次重组的顺利开展,公司拟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重组的审计机构,以及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为本次重组评估机构。

    四、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

    公司将督促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并将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五、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二)《收购意向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