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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4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8年5月18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原计划在2018年7月1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动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量较大,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具体方案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难以在首次停牌后2个月内完成。

    为确保本次交易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本次交易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2018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收购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环境”)100%的股权。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目的

    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数增长、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环卫产业得到国家政策和一系列产业规划大力支持。在政府监管转型、劳动力成本提升和未来老龄化趋势、城镇和农村尚存在较大的潜在市场、城市环卫服务需求升级等的背景下,我国环卫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将不断提升,环卫行业的需求量将迎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能将中联环境的环卫装备业务、环卫一体化服务业务与上市公司的垃圾终端处置业务进行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串联,打造“固废全产业链”的业务体系,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在固废全产业链的平台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同时,将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环保领域的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2、标的企业行业情况

    中联环境作为国内最大的环卫装备和环卫服务提供商之一,依托强大的科研实力和国内领先的环卫装备生产制造能力,为客户提供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下水道市政养护、除冰雪服务等整体解决方案。在环卫装备领域,中联环境已拥有清扫车、清洗车、垃圾车、市政车、新能源车等产品系列合计约400余款,是国内环卫装备行业稳固的龙头企业。在环卫服务方面,中联环境可提供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在内的环卫一体化服务,累计签订合同数量位居行业前列。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中联环境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属于鼓励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3、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及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6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标的资产的控股股东为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粤民投盈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绿联君和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盈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宁波联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中联环境100%股权,不进行配套资金募集。最终重组方案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的重组方案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积极与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公司与交易对方已达成并签署了意向协议,但正式协议尚未签署。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中联环境100%股权,交易对方有意接受公司发行的股份并转让其所持有中联环境的股权。

    6、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标的资产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

    停牌期间,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全面展开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目前,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仍在积极有序进行当中。

    7、本次交易进展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已达成并签署了意向协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进行商讨、论证和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各方尚未就标的资产签署正式协议,本次重组方案尚需履行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目标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或审批。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须履行的程序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中披露的为准。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并签署了关于本次重组的意向协议,组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以及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等。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8个交易对手方,需要协调的事项较多,以及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难以在首次停牌后2个月内完成。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三、后续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交易各方将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度,争取在2018年8月17日(星期五)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若公司预计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届满前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如拟继续推进重组,公司将在原定复牌期限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同时,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的同时披露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相关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并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若公司未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或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否决前述议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但决定继续
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继续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