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36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8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批复内容
1. 核准公司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1,441,376,398 股股份购
买相关资产。
2. 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2 亿元。
3.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4.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6. 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7. 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二、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有关联系方式
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证券融资法律部
联系电话:027-88717135
邮箱:12080781@chnenergy.com.cn
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61118574、021-61118541
邮箱:ecm@cjsc.com
3.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68815299
邮箱:tfzbscb@tfzq.com
四、备查文件
《关于核准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8 号)。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