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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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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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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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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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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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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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晋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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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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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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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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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湘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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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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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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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签名:
韦正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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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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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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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由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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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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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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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由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宋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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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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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由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潘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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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目录
释 义............................................................................................................................ 19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0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 二、本次发行概要.................................................................................................. 21 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28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机构.................................................................. 38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