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 配股说明书摘要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股票代码:000962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摘要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摘要公告时间:二〇一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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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 配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
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配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
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配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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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 配股说明书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配股说明
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确认配股比例及
配股数量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6,4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2.5
股,控股股东中色东方公开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售的股份数。
2、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本
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3、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 1-6 月份,公司产品出口收
入分别为 67,772.74 万元、54,462.53 万元、99,942.70 万元和 74,193.35 万元,占
当年及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9.79%、47.95%、61.69%、57.75%。公司主
营产品电容器级钽粉、电容器用钽丝主要销往海外市场,公司客户多为国内外行
业知名企业,相互间形成了良好的供需关系。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国外销售仍
将是公司重点发展目标。外销市场所在国家的贸易政策、关税水平及非关税贸易
壁垒、相关行业景气程度、外汇市场的汇率波动以及一些突发性国际事件等,都
可能影响公司的销售业绩。
4、公司钽铌制品使用的原材料主要是钽铌精矿、含钽铌冶金残渣和各种钽
的回收废料,这些原材料通过国内外市场采购。钽矿是全球最主要的钽原料供应
来源,报告期内,随着钽矿价格的逐渐上涨,公司的生产成本也逐渐增加。如果
未来一段时间原材料价格继续上涨,而公司又不能有效控制成本或相应提高产品
销售价格,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公司核心技术大部分通过自主研发,公司对自主研发成熟的技术申请了
专利。在上述核心技术获得后,公司积极确保技术文档的安全保管和存放,并与
相关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对相关的专利、专有技术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
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旦公司知识产权被侵犯、技术被窃用,可能会给公司的
后续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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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 配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定中文名称: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 Ningxia Orient Tantalum Industry Co., Ltd.
中文简称: 东方钽业
法定英文名称缩写: OTIC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东方钽业
股票代码: 000962
法定代表人: 张创奇
注册资本: 35,640 万元
注册地址: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成立日期: 1999 年 4 月 30 日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概况
1、发行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方案已经公司 2011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2011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确认
了本次配股比例及配股数量。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分别刊登于
《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巨潮资讯网站。
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648 号文核准。
2、证券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4、配股比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64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 2.5 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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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 配股说明书摘要
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配售。
5、配股数量:8,910 万股
6、配股价格:每股 10.68 元
7、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
8、发行对象: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 2011 年 10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9、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5,241.85 万元(含发行费用)
10、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人民币 93,131.85 万元
11、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户 名: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冶金路支行
账 号:106014877122
(二)控股股东关于全额参与配股的承诺
2011年4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中色东方出具了《关于参与认购东方钽业配
股股份的承诺函》,若公司本次配股的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将以现金
全额认购东方钽业配股方案中可配股份。
(三)承销方式与承销期
本次配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承销期间为本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发行结果公告日,即2011年10月20日至
2011年11月2日。
(四)发行费用
根据本次配股的预计募集金额,发行费用的初步预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保荐费及承销费 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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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 配股说明书摘要
律师费用 45
注册会计师费用 100
发行推介及信息披露等费用 170
登记托管及验资费 24
申报材料印刷费 5
合 计 2110
以上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五)本次配股发行日程安排
配股安排 交易日 停牌安排
刊登配股说明书 2011年10月20日(T-2日) 正常交易
网上路演 2011年10月21日(T-1日) 正常交易
配股股权登记日 2011年10月24日(T日) 正常交易
2011年10月25日(T+1日)至 全天停牌
配股缴款期
2011年10月31日(T+5日)
验资 2011年11月1日(T+6日) 全天停牌
发行结果公告日、发
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 2011年11月2日(T+7日) 正常交易
或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若发行成功,T+7日为配股除权基准日;若发行失败,T+7日为退款日。
(六)本次配股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尽快安排配股新增股份
的流通事宜。
(七) 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