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 471 号云锡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
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线上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以
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通知了公司八名董事。公司董事会现有八名董事,实际到会董事八名,公司董事长刘路坷先生、独立董事袁蓉丽女士和王道斌先生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参会,会议由现场参会的公司副董事长吴君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及形成的决议情况如下: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8 票,其中同意票数 8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8 票,其中同意票数 8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8 票,其中同意票数 8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经营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8 票,其中同意票数 8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经营预算方案》。
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8 票,其中同意票数 8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8 票,其中同意票数 8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报告》。
7、《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8 票,其中同意票数 8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社会责任暨环
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8、《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8 票,其中同意票数 8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报废及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8 票,其中同意票数 8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报废及坏账核销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 2022 年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报废及坏账核销事
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反映公司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0、《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3 票,其中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6.3.8 条之规定,表
决该预案时,公司 5 名关联董事刘路坷先生、吴君女士、张扬先生、陈雄军先生、李德宁先生回避表决(刘路坷先生、张扬先生、陈雄军先生在任公司董事前十二个月内曾在公司关联方云锡控股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按规定目前上述三位董事仍构成关联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2 年考核结果及 2023
年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8 票,其中同意票数 8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1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对云南锡业锡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3 票,其中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6.3.8 条之规定,表
决该议案时,公司 5 名关联董事刘路坷先生、吴君女士、张扬先生、陈雄军先生、李德宁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对云南锡业锡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8 票,其中同意票数 8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报告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吴红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8 票,其中同意票数 8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收到李季先生的辞呈,李季先生因工作岗位
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同时辞去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李季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季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相关股东单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吴红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若股东大会选举吴红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5、《关于召开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8 票,其中同意票数 8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作了讨论,并按要求发表了专项说明。
三、公司独立董事按要求对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并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绩效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分别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会议决定将以下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经营预算方案》;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7、《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吴红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红星,男,汉族,1972 年 2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4 年毕业后
先后就职于云锡第一冶炼厂,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历任冶炼分公司车间及部门副主任、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党委书记、经理、党委委员,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运营管理部部长。
吴红星先生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吴红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