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0-008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何卫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34号)。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公司积极组织实施有关工作,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目前已经实施完成的事项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标的资产过户、出售资产标的交割过户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4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尚需实施完成的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以及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公司尚需完成以下后续事项:
(一)公司尚需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向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支付剩余现金对价。
(二)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公司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就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事宜。该事项不影响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结果。
(三)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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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四)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重组各方需要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相关协议及承诺事项。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以及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公司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12个月有效期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且尚需按照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具体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公司能否在有效期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及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全部现金对价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抓紧推进本次重组事项的后续实施工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