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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药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重药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1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东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茂业”)持有本公司股份 86,010,60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4.93%)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或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合计减持不超过 52,301,0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3.00%)。

    股东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业”)持有本公司股份24,981,09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43%),茂业商业与深圳茂业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二者合计比例为 6.36%。茂业商业未来如将减持公司股份,其股份数将合并进行计算。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收到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于计划
减持重药控股股票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茂业”)

  (二)截至本公告日,深圳茂业持有公司 86,010,604 股,占重药控股总股本的比例为 4.93%。该等股份全部为流通股,无限售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经营需求。

  (二)股份来源:深圳茂业参与本公司 2017 年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取得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172,647,404 股。

  (三)拟减持数量、比例:不超过 52,301,0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
并遵守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股份限制转让期届满十二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十。若减持期间重药控股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减持期间: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大宗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

  (五)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履行承诺情况

  深圳茂业通过本公司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根据承诺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深圳茂业在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中获得
的本公司股份的 25%、35%、40%股份已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2019 年 10
月 22 日、2020 年 10 月 27 日起解除限售。

  深圳茂业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未存在差异。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深圳茂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深圳茂业及一致行动人严格遵
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深圳茂业《关于计划减持重药控股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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