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0 股票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2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挂牌出售参股公司形成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26日,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因公开挂牌出售参股公司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号)。现就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以及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医药”)为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医工院”)提供担保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重庆医药对医工院持股43.11%,并委派了关键管理人员,对该笔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本次交易完成后,重庆医药对该笔投资的账面值与成交价格的差额将计入重庆医药当期损益。
按照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医工院2018年10月底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3,298.98万元,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账面价值约7,534.02万元。
根据联交所通知及已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本次关联交易,药友制药受让医工院股权的成交金额为8,199万元。由此,重庆医药将确认约665万元因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上述投资收益的具体金额将根据转让时点医工院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状况而有所浮动。
该事项产生的投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因此对本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当期利润没有影响。
二、重庆医药为医工院提供担保情况
医工院于2015年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订《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由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000.00万元对医工院全资子公司重庆医工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重庆睿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投资期限为
自2015年12月7日起15年。在投资期限内及投资期限到期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投资回收选择权,并要求医工院对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重庆医工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予以回购。重庆医药按照股权比例对上述事宜承担第三方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于2017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重庆医药96.59%股份,重庆医药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2日、2017年12月8日将包括上述担保在内的所有重庆医药担保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确认重庆医药2017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90)、《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96)。
针对上述担保事项,重庆医药、药友制药、医工院于2019年3月25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重庆医药将上述担保义务全部转移至药友制药,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合同变更手续等;若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完成上述担保义务的转移变更,则医工院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将《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债务归还给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药友制药应协助医工院还款,协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借款给医工院等。届时,公司将不存在为医工院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医工院提供委托理财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医工院仍为我司关联方所属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新增对外担保的情形。
公司将及时公告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