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促进搭建公司资产管理平台,协同公司投资并购业务,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2、投资品种和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用于投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等的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
二、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为促进搭建公司资产管理平台、吸引优秀资产管理团队、扩大资产管理规模以及协同投资并购业务目的进行的,该投资将对公司投资并购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起到较大的协同和支持作用。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保证自有资金安全、风险充分控制、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公司并购投资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风控标准和业绩评估标准。
3、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所进行的证券投资,特别是为搭建资产管理平台设立的私募种子基金、适度开展一级半市场业务和为协同投资并购业务的证券投资,均属于受宏观经济、资本市场、金融市场波动影响较大的投资品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业务协同性适量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并制订切实可行的风控和决策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已制订了《投资决策制度》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证券投资动态,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及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报告日会对所有证券投资及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理财产品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为促进搭建公司资产管理平台、吸引优秀资产管理团队、扩大资产管理规模以及协同投资并购业务目的进行的,该投资将对公司打造优秀资产管理公司起到积极促进作用。该项证券投资,是在保证自有资金安全、风险充分控制、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公司金融投资业务风控标准和业绩评估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已制订了《投资决策制度》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内控程序健全,能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此次证券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此次投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投资决策制度;
5、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