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2 证券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8-36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国企创新私募投
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国企创新私 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新基金”)计划自2018年1月11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313,000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以下简称“本 次减持计划”)。详见公司2018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国新基金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2)》。
2018年2月1日-2月5日,国新基金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30,15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2018年2月6日披露的《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
近日,公司收到国新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久银”)出具的《关于减持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新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国新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自2018年2月1日
交易 至2018年5月9日 8.95 60,313,000 2%
国新基金
大宗交易自2018年3月13日
至2018年4月24日 8.48 60,313,000 2%
(1)2018年2月1日-2018年5月9日,国新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对本公司股票进行了9次减持交易(每个交易日算作一次),减持价格区间为8.22
元/股至9.48元/股,减持股份来源为国新基金2016年通过协议受让方式获得的
股份。
(2)国新基金自其管理人深圳久银2016年8月2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来,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4%。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
股东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3,939,125 10.08 183,313,125 6.08
国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3,939,125 10.08 183,313,125 6.08
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国新基金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国新基金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其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国新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新基金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