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铁物
股票代码:000927
收购人名称: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5 号院 2 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5 号院 2 号楼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收购人中国物流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铁物控股持有的 36.60%股份,从而导致中国物流集团直接持有中国铁物股份的比例超过 30%。本次收购系“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之情形,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收购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5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1
第四节 收购方式......13
第五节 资金来源......16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17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 ......19
收购人声明 ......20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收购报告书摘要、本报 指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中国铁物 指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中国物流集 指 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
团、本公司 限公司
铁物控股 指 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物流集团全资子公司铁物控股将持有的中国铁物
本次收购、本次权益变 指 36.60%股份以无偿划转方式转让给中国物流集团,无
动、本次无偿划转 偿划转完成后中国物流集团直接持有中国铁物37.81%
股份
中国远洋海运 指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诚通 指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东航集团 指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局集团 指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储集团 指 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
物流资本 指 中国物流集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天山建材 指 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储股份 指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统股份 指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华贸物流 指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中储南京 指 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铁物北京 指 中国铁路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铁物香港 指 中国铁路物资(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物流股份 指 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新 指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旅游 指 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收购办法》
《第 16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财务顾问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 指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5 号院 2号楼
法定代表 李洪凤
人
注册资本 3,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 91110000100006485K
信用代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
经营;园区管理服务;包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大
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无船承运业务;从事国
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港口理货;货物进出口;资产管理;投资管
经营范围 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非
金属矿及制品、机械设备、机械零件、有色金属合金、电子设备、日用
品、汽车零部件、特种设备、新能源原动设备、包装材料及制品、包装专
用设备、再生资源;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包装专用设备
制造;机械设备、金属制品、新兴能源技术、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的研发。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7-12-07 至长期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5 号院 2号楼
联系电话 010-52698251
中国物流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股权多元化国有全资中央企业。中国物流集团由原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的中储集团、华贸物流、物流股份、中国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4 家企业为基础于 2021 年 12 月整合而成。中国物流集团致力于打造“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综合性现代物流企业集团”。
二、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及所控制核心企业的情况
(一)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产权控制结构图
国务院国资委是中国物流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国物流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持股比 主营业务
(万元) 例
1 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 600,000.00 北京市 100.00% 批发业
2 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 239,928.53 北京市 100.00% 其他仓储
业
3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 130,946.30 上海市 45.46% 货物运输
司 代理
4 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0 北京市 40.00% 道路货物
运输
5 中国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80,439.22 北京市 100.00% 包装和物
流装备
国际贸易
6 中国物流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0,000.00 海南省 100.00% 及其供应
链服务
7 中国物流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00 北京市 100.00% 投资与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