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一汽夏利 公告编号:2019-临001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其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转让其所持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一汽丰田”)15%的股权,上述股权作价为292,305.00万元,一汽股份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及相关股权变更登记,公司持有的天津一汽丰田15%的股权已经过户至一汽股份名下,公司已不再持有天津一汽丰田股份。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天津一汽丰田已于2018年12月20日取得天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关于同意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津商务资管审[2018]11号),2018年12月24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变更,2018年12月28日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变更相关事宜(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公司与一汽股份完成了转让股权交割。
2、后续事项
本次重组标的交割已经完成,交易对方已支付转让价款,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成。本次重组实施后,相关后续事项主要为:
(1)公司将立即组织进行期间损益的审计,尽快完成过渡期间损益的交割;
(2)交易各方需继续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承诺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完成资产的过户及工商变更手续,交易对方已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了交易价款;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资产交割、过户过程中未发生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况;本次交易前后,不存在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协议正常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承诺各方均在正常履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律师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目前阶段所应履行的批准程序;本次交易已办理完毕相应的股份权属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后续事项对上市公司不构成重大法律风险;本次交易的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上海融孚(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