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一汽夏利 公告编号:2016-临076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其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转让其所持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丰田”)15%的股权,上述股权作价为256,050.00万元,一汽车股份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及相关股权变更登记,公司持有的一汽丰田15%的股权已经过户至一汽股份名下。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一汽丰田已于2016年10月21日取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天
津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同意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津开批[2016]365号),2016年10月25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变更,2016年10月28日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变更相关事宜(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日期为2016年10月26日),公司与一汽股份完成了转让股权交割。变更后一汽丰田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更后出资额(万美元) 变更后持股比例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4,281.05 35.00%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6,120.45 15.00%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4,080.30 10.00%
丰田汽车公司 16,321.20 40.00%
合计 40,803.00 100.00%
2、后续事项
本次重组标的交割已经完成,交易对方已支付转让价款。本次重组实施后,相关后续事项主要为:
(一)公司将立即组织进行期间损益的审计,尽快完成过渡期间损益的交割。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履行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且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已经完成资产的过户及工商变更手续;交易对方已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了交易价款;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律师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目前阶段所应履行的批准程序;本次交易已办理完毕相应的股份权属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后续事项对上市公司不构成重大法律风险;本次交易的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天津寰实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