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一汽夏利 公告编号:2016-临056
关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15%的股权,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内燃机制造分公司和变速器分公司资产转让的《资产转让合同》、关于产品开发中心整体资产转让的《资产转让合同》、关于天津市汽车研究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股权收购协议》等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关于内燃机制造分公司和变速器分公司资产转让的《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公司将下属内燃机制造分公司和变速器分公司的土地、工业建(构)筑物、设备、CA4GA系列发动机制造技术、CA3GA系列发动机的产品技术和制造技术、5T063系列变速器和5T065系列变速器的产品技术和制造技术(以下简称“动力总成制造部分资产”)等转让给一汽股份。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以2015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该部分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123,637.52万元,评估价值为197,431.57万元。本次资产转让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公司将上述资产以人民币221,217.79万元的价格(含增值税)转让给一汽股份。
根据关于产品开发中心整体资产转让的《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公司将下属产品开发中心整体资产转让给一汽股份。根据中企华以2015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公司下属产品开发中心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3,318.76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71,714.99万元。本次资产转让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公司将产品开发中心整体资产以人民币71,714.9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一汽股份。
根据关于天津市汽车研究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一汽股份购买公司持有的汽研所的100%股权。根据中企华以2015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汽研所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59.07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59.07万元。本次股权收购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一汽股份以人民币459.07万元的价格收购公司持有的汽研所100%股权。
2015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内燃机制造分公司和变速器分公司资产转让的《资产转让合同》、关于产品开发中心整体资产转让的《资产转让合同》、关于天津市汽车研究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股权收购协议》等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交易与本次交易相互独立。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