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7-083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7年8月21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1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7年8月20
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21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谭少群先生出差在外,由副董事长张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1人,代表股份263,123,632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49,322,474股的27.717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为16人,代表股份252,153,404股,占公司总股本949,322,474
股的26.561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35人,代表股份10,970,228
股,占公司总股本949,322,474股的1.155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刘强律师、高亮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2,228,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592%;反对10,895,5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40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6403%;反对10,895,5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35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252,228,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592%;反对9,57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379%;弃
权1,323,3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8,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5029%。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6403%;反对9,57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9356%;弃权 1,323,3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8,4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242%。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252,230,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599%;反对9,620,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62%;弃
权1,273,2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3,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4839%。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5,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6530%;反对9,620,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2418%;弃权 1,273,2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3,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052%。
2.03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252,23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601%;反对9,564,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351%;弃
权1,328,1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3,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5048%。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5,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6568%;反对9,564,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8885%;弃权 1,328,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3,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547%。
2.04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52,228,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594%;反对9,566,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359%;弃
权1,328,1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3,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5048%。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6441%;反对9,566,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9013%;弃权 1,328,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3,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547%。
2.05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252,222,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569%;反对9,626,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87%;弃
权1,274,7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4,7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4845%。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07,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6021%;反对9,626,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2832%;弃权 1,274,7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4,7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47%。
2.06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252,228,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594%;反对9,612,7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33%;弃
权1,282,2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2,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487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6441%;反对9,612,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935%;弃权 1,282,2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2,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625%。
2.07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252,228,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594%;反对9,612,7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33%;弃
权1,282,2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2,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487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3,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6441%;反对9,612,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935%;弃权 1,282,2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2,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625%。
2.08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252,23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601%;反对9,601,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492%;弃
权1,291,0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1,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4907%。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5,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6568%;反对9,601,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247%;弃权 1,291,0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1,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185%。
2.0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252,23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601%;反对9,533,5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232%;弃
权1,359,4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2,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5166%。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5,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6568%;反对9,533,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6893%;弃权 1,359,4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2,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