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11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30 元/股(含本数),回购金额为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实施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于2021 年 3 月 4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2)。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
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9.30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方式、实施期限等其余条款维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6)。一、公司累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1 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了 989,900 股,占公
司截至公告日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74%。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
5,777,239 股,占公司截至公告日总股本的 1.0354%,最高成交价为 8.7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6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3,492,07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2,894,019 股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8 月20 日以非
交易过户形式授予登记至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1名股权激励对象账
户,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2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6)。
综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883,220 股,占公司截至公告日总股本的比例为 0.5167%。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1,453,319股,
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6,317,671股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