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机电 关于购买网新实投开发的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 2011—038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网新实投开发的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或“本公司”):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众合轨道: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网新机电: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网新实投:杭州浙大网新科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关联
方)
网新集团: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
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北方亚事: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的资产评估公司)
本公司拟购买的网新实投开发的房产:浙大网新●双城国际 4 号楼 10——17 层房产及
56 个地下车位使用权,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滨江新城 CBD 核心区(滨盛路和江汉路交叉口)
合同:网新实投与本公司签署的由网新实投开发的浙大网新●双城国际 4 号楼 10——17
层房产及 56 个地下车位使用权商品房买卖合同
重要提示:
● 交易人回避事宜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
第 10.2.1 条第(二)项的规定,关联董事潘丽春女士、董丹青女士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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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随着国家“十二五”规划的颁布,公司的节能
环保和轨道交通产业将迎来爆发性的增长。考虑到公司目前经营场所较为分散,研发力量无
法聚集,公司计划建立专门的研发基地,一方面可以集中资源和力量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产
品研发成功后可以有更好的展示平台,同时随着国家轨道交通工程中心的进驻,将大大增强
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知名度。本公司拟购买“网新实投”开发的浙大网新●双城国际 4 号楼 10
——17 层房产及 56 个地下车位使用权作为公司研发基地及相关办公配套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业绩无直接影响,对本期业绩无影响。
● 鉴于此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第 10.2.5 条的有关
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
需要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出资购买网新实投开发的浙大网新●双城国际 4 号楼 10——17 层房产及 56 个
地下车位使用权,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滨江新城 CBD 核心区(滨盛路和江汉路交叉口),处于钱
江三桥、四桥之间。
考虑到公司目前经营场所较为分散,研发力量无法聚集,公司计划建立专门的研发基地,
一方面可以集中资源和力量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产品研发成功后可以有更好的展示平台,同
时随着国家轨道交通工程中心的进驻,将大大增强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知名度。经协商同意本
公司与网新实投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网新实投开发的浙大网新●双城国际 4 号楼 10—
—17 层房产及 56 个地下车位使用权,购买价格为人民币 205,306,293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
零伍佰叁拾万陆仟贰佰玖拾叁元整)。
鉴于网新实投是本公司母公司网新集团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浙大网新的参股公司,上述
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
核,认为本次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确定交易关系,
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条款;交易价格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方亚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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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字[2011]第 148 号《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房地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为
作价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允、合理。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1 年 10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关联董事潘丽春女士、董丹青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一致同意此议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关于购买网新实投开发的浙大网新●双城国际 4 号楼 10——17 层房产及
56 个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评估意见如下:
1、鉴于北方亚事资产评估公司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与本公司、网新实投、网新集团、
浙大网新不存在关联关系,独立性强,并且具备财政部授予的资产评估资格及中国证监会授
予的证券从业资格,在整个评估过程中该公司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我们
认为北方亚事资产评估公司可以胜利本次评估工作;公司选聘北方亚事资产评估公司为评估
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购买网新实投开发的浙大网新●双城国际 4 号楼 10——17 层房产及 56 个地下车
位使用权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其评估假设与原则、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过程
及评估结论是合理的。
3、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公平、公开、透明,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第 10.2.5 条的有关规定,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及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共购买网新实投开发的浙大网新●双城国际 4 号楼 10——17 层房产及 56 个地下车
位使用权,购买金额为 205,306,293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零伍佰叁拾万陆仟贰佰玖拾叁元整)。
本次交易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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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杭州浙大网新科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网新实投)
成立时间:2006 年 5 月 29 日
注册号:330108000029596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0788274452
注册资本: 壹亿伍仟万元整人民币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97 号 3 号楼 403 室
法定代表人:张四纲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除限制类);服务;成
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涉及前臵审批的项目除外)、物业管理。
股东(发起人):
1.浙江浙大网新臵地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2.宁波市五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3.宁波富华科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占注册资本的 40%
(二)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100%
100% 16.63% 浙江网新财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00%
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32% 29.68% 21.72%
众合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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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科技”)是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网新集团”)的子公司,为众合机电的第一大股东,网新集团通过其子公司间接控
制众合机电 54.72%的股份,为众合机电的母公司。同时网新集团的总裁张四纲同时兼任网新
实投的董事长。因此网新集团对网新实投具有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08 年修订)》第 10.1.5 条第(三)项的规定网新实投为众合机电的关联法人。
(三)财务状况:
经审计,网新实投截至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