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3-45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暨解除质押及冻结
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钟君艳,与陈援、浙江欢瑞世纪文化艺术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欢瑞”)、钟金章、陈平、钟开阳共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23,754,0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2%。钟君艳及一致行动人陈援、浙江欢瑞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 120,226,4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6%,因与中信证券质押融资违约存在被执行及被动减持的风险。
2、根据 2015 年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陈援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钟君艳、
浙江欢瑞、钟金章、陈平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18,091,471(持股比例12.04%)具有业绩补偿的义务。其中,涉及与中信证券质押融资纠纷的股东,陈援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钟君艳、浙江欢瑞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14,646,023股(持股比例 11.69%)具有业绩补偿的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4.10 条规定,若上述股份被依法强制执行,上述股东应保障该等股份被用于补偿(如需)的要求不受影响,上述股份拍卖的承接方应当按照重组时签订的相关协议,继续履行业绩补偿及其他相关承诺。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前述股东之陈援先生的函告,知悉陈援先生因股份质押融资违约纠纷存在被动减持 1,471,1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上述被动减持系股东查询及咨询相关营业部知悉,股东未收到相关股份的执行裁定。同时,鉴于陈援先生所持上述股份原本处于质押及司法冻结状态,将随着本次被动减持情形的发生,这部分股份将随之被解除质押及解除司法冻结状态。现将相关确认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及股份来源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限售股份数量 股份来源
(股) 例
56,638,818 股股份来源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详见 2016 年 11 月 9 日披
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
钟君艳 60,569,259 6.17% 56,638,818 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3,930,441 股股份来源于二级市场增
持股份(详见 2018 年 8 月 10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完成增持公司股
份的公告》)。
8,813,094 股股份来源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详见 2016 年 11 月 9 日披露
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
陈 援 10,463,094 1.07% 8,813,094 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1,650,000
股股份来源于二级市场增持股份(详
见 2017 年 11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实
际控制人完成增持公司股票的公
告 》)。
全部股份来源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详见 2016 年 11 月 9 日披露的《关
浙江欢瑞 49,194,111 5.01% 49,194,111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复的公告》)。
全部股份来源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详见 2016 年 11 月 9 日披露的《关
钟金章 2,357,412 0.24% 2,357,412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复的公告》)。
全部股份来源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详见 2016 年 11 月 9 日披露的《关
陈平 1,088,036 0.11% 1,088,036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复的公告》)。
钟开阳 82,100 0.01% 0 全部股份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股份。
合计 123,754,012 12.62% 118,091,471
二、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一)本次被动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陈援先生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14 日分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
股份 976,200 股、494,902 股,成交均价分别为 4.34 元/股、4.35 元/股,合计
1,471,1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因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的《协助 执行通知书》,中信证券义乌城中中路证券营业部对陈援在中信证券股票账户持 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强制平仓减持,即陈援先生本次被动减持的主要原因系被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以大宗交易方式司法执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浙江欢瑞 49,194,111 5.01% 49,194,111 5.01%
钟君艳 60,569,259 6.17% 60,569,259 6.17%
陈 援 11,934,196 1.22% 10,463,094 1.07%
钟金章 2,357,412 0.24% 2,357,412 0.24%
陈 平 1,088,036 0.11% 1,088,036 0.11%
钟开阳 82,100 0.01% 82,100 0.01%
合计 125,225,114 12.77% 123,754,012 12.62%
三、被动减持相关的仲裁和执行案件基本情况
(一)2016 年 12 月 14 日,钟君艳、陈援、浙江欢瑞分别将其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56,638,818 股、8,813,092 股、49,194,111 股股票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并融入资金,初始交易金额分别为 4.18
亿元、6500 万元、3.63 亿元,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12 月 14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9 年 12 月 12 日。(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公告》)
(二)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存在
被动减持公司股票风险的预披露公告》(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披露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该公告载明,仲裁申请人中信证券提出的仲裁请求涉及股份共计 115,622,2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9%(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为114,646,019 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为 976,200 股)。
(三)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存在被动
减持公司股票风险的进展公告》(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披露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该公告载明,股东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2]京仲裁字第 1120 号、1413 号、1440 号),仲裁申请人中信证券请求裁定对仲裁被申请人钟君艳、陈援、浙江欢瑞分别质押给仲裁申请人的 56,638,817 股、9,789,292股和 49,19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