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3-52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累计增持股份超过 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2)。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枳程先生及其所控制的睿嘉(东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嘉东阳”),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2年8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的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
计划变更的提案》(公告编号:2023-10)。即,赵枳程先生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
延长 6 个月,即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止,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
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增持方式变更为“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1),睿嘉东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增持公司股份16,666,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70%。
近日,公司收到睿嘉东阳出具的《关于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2%的告知函》,睿
嘉东阳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5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6,704,000
股。
截至 2023 年 8 月 25 日,睿嘉东阳本次增持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累计增持公
司股份 23,370,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睿嘉(东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F1-485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8 月 17 日至 25 日
股票简称 欢瑞世纪 股票代码 000892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A 股 23,370,100 2.38
合 计 23,370,100 2.3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自筹资金)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2023 年 8 月 17 日前) (2023 年 8 月 25 日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169,333,995 17.26 192,704,095 19.6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7,837,335 10.99 131,207,435 13.38
有限售条件股份 61,496,660 6.27 61,496,660 6.27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
总经理)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2)。公司
实际控制人赵枳程先生及其所控制的睿嘉东阳,计划自 2022 年 8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月 29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本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划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的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变更的提案》(公告编号:2023-10)。
即,赵枳程先生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 6 个月,即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止。增持方式变更为“拟通
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赵枳程先生及睿嘉东阳的增持行为与已披露的增持
计划一致,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