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1-33
证券代码:125887 证券简称:中鼎转债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 年 5 月 5 日(星期四)上午 9: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夏鼎湖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
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246,281,0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7.87%。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二〇一〇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6,281,0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2、二〇一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6,281,0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3、二〇一〇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6,281,0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4、二〇一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25,555,1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送 4 股并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总计派发股票股利 170,222,054 元,现金
股利 21,277,756.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75,910,239.63 元结转到下年度。资本公
积不进行转增。本次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为 595,777,19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246,281,0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5、二〇一〇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46,281,0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1-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6,281,0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7、2011 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84,9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注册商标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4,284,9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9、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84,9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10、关于收购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84,9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6,281,0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12、关于申请 2011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6,281,0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汪洋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度股东大
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5 月 6 日
-2-